《阜新市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阜新市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3-28 浏览量:70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机关党办 文字大小:

一、出台的背景

经过8年接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全市973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高质量稳定脱贫、19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销号、阜蒙彰武两个贫困县“摘帽”,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和历史性成就。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阜蒙彰武两个省级重点帮扶县依然存在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发展基础薄弱等的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迫切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为此,辽宁省做出了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安排部署,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项目、生态、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了14条倾斜支持政策。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区域发展能力,阜新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12个部门出台了《阜新市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2个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乡振发202110号)和《阜新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发〔202110号)有关要求,为集中支持阜蒙、彰武两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并向28家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区征求了意见,其中有12家单位反馈修改意见19条,经深入研究和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协调采纳意见17条。报市政府审定后,3月31日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正式印发。
        三、目标任务
        2025年,阜蒙、彰武两个重点帮扶县实现脱贫基础更加稳固,脱贫成效更可持续,区域发展水平达到全省一般县标准,明显缩小与其他县(市、区)的发展差距,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中赶上来,确保不掉队。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重点工作。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落实省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做好规划、政策和体制机制三方面的衔接工作。引进劳动密集型等适宜产业,拓宽农民就近就业增收渠道。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行业部门筛查预警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信息筛查预警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稳固脱贫成果。
       (二)增强帮扶产业发展能力。全力实施“六大提升工程”,实施“十大乡村振兴项目”,规范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推广一批市场影响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培育一批示范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集团。有针对性地对基层技术骨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实用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强化与发达地区经济联系,支持重点帮扶县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将政府帮扶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夯实发展根基。
       (三)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重点帮扶县全力实施阜新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围绕重点帮扶县环境质量改善和提标、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推动有重大示范带动效益、操作性强的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提高自然保护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村电力、水利、公路、物流、邮政快递、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递进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县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推进县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适合县域人才特点的使用机制,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持续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
        第三部分,政策举措。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和财力状况,加大争取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力度,合理安排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规模。脱贫攻坚期间给予贫困地区的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至少维持3年。重点涉农项目和资金,优先向阜蒙县和彰武县倾斜安排。
       (二)加大金融帮扶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做“优”乡村振兴,提升县域经济赶超动能,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信贷资源配置、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方面对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
       (三)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省级专项安排重点帮扶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
       (四)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落实省《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辽西北等艰苦地区流动的若干措施》,引导广大人才到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五)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结合《阜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阜新市农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劵及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投向,对重点帮扶县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向省申报,全力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六)加大生态帮扶支持力度。在国土绿化、生态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方面对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和支持。
       (七)加大社会帮扶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优先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继续做好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衔接。
       (八)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教育保障方面,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确保农村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医疗服务和保障方面,资金和项目优先向重点帮扶县倾斜。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加大重点帮扶县新增危房排查力度。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加大对重点帮扶县农村供水保障的支持力度。
       (九)加强产业帮扶。积极争取农业发展等省以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支持。推进重点帮扶县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产业助力振兴辐射效应。
       (十)加强就业帮扶。将重点帮扶县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围绕制造业、建筑业、家政服务业等就业容量较大的领域,打造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阜新市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2年)》中涉及的五大重点领域,19个方面项目建设内容,持续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动工作提档升级。
       (十二)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文艺下乡、民族地区社会艺术水平公益行动等活动优先向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的应急能力建设,优先推进重点帮扶县“快递进村”工程,支持邮政企业积极建设“邮乐购”电商服务生态圈,继续开展邮政服务现代农业“一市一品”“一县一品”精品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十三)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争取国家和省在残疾人产业扶贫、就业培训、托养照护、康复辅具等方面政策、项目和资金向重点帮扶县倾斜。
       (十四)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开展定期探访,完善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市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在重点帮扶县有帮扶任务和选派干部的市直(中省直)各单位,要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三是强化监测评估。

关于印发《阜新市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王锋

解读人电话:0418-281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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