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0-10 浏览量:60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左小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32号)精神,为切实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建立完善行业部门筛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有效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2023年10月10日联合印发了《阜新市乡村振兴局等十部门转发关于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阜乡振发〔2023〕4号)。
主要内容共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预警信息推送工作。该部分确立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有关责任单位以及推送信息、推送层级、推送时间等具体事项。其中,责任单位分别为市级乡村振兴部门和县级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卫健、应急管理、医保、残联部门。
二是工作程序。该部分明确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步骤,按照先后衔接次序,分别为部门推送、集中交办、入户核查、跟踪督办。
三是工作要求。该部分从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务求实效三个方面,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0日
文件解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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