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阜新市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阜新市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5-08 浏览量:20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刘迪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农领发〔2021〕1号)《中共阜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阜新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领〔2021〕4号)精神,为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自2021年始,省、市每年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或专项动态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16号)精神和4月3日至4日全省部分乡村振兴局长会议精神,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了《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阜新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阜乡振发〔2023〕2号)文件,就此全面启动实施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

二、文件主要内容

共分为三个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安排部署七项排查工作,分别明确排查对象、排查内容、排查方法、结果处置等有关事项。排查工作具体为: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监测户、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排查其他风险隐患。

二是设定六项工作步骤,明确各阶段工作进度。具体为:制定工作方案(步骤一),4月30日前完成;线下业务培训(步骤二),5月10日前完成;集中排查(步骤三),6月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步骤四),6月15日前完成;开展数据清洗(步骤五),6月20日前完成;提交总结报告(步骤六),6月22日前完成。

三是提出五项工作要求,强调有关注意事项。具体为: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县级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方式,要求加强“明白纸”政策宣传,提高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质量,畅通群众申报、举报渠道;突出精准帮扶,要求及时制定帮扶计划,针对性开展精准帮扶;强化调度指导,要求县级组织实施,市级工作抽查;减轻基层负担,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文件解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王东

解读人电话:0418-2815880


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阜新市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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