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3-21 浏览量:38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刘迪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阜新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阜财农〔2021〕1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有关要求,为巩固拓展我市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落实,切实做好2023年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经市乡村振兴局研究下发此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

    共分六个部分重点内容。                        

一是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分配下达资金。要求相关县区乡村振兴部门要与本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做好系统到账处理,统筹做好资金和项目的有效衔接,按规定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制定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合理安排资金,严格资金使用方向。明确了衔接资金使用方向,要以“一守住、两缩小、两确保”为目标,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工作任务使用,原则上支持产业发展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三是严格工作落实,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从严格项目落实、严格资金落实、强化资金监管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资金项目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档案管理水平。从加强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持续加强项目库建设水平。

五是强化资产管理,健全完善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围绕做好确权移交,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清产核资,强化运营监管、规范收益分配,强化利益联结三方面强化资产管理,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六是有关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管理模式、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加强信息录入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县区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解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解读人:王锋

解读人电话:0418-281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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