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6-17 浏览量:40 来源: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机关党办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和扶贫资产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厅秘发〔2020〕27号)和《省扶贫办关于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辽扶贫办发〔2021〕1号)要求,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

共分八个部分重点内容。

  1. 总体要求。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2. 范围类型。明确管理范围和类型。

  3. 确权登记。包括权属界定、确权程序、登记造册等三方面内容。

  4. 运营管护。包括运营管护主体、资产运营、资产管护等三方面内容。

  5. 收益分配。包括收益管理、分配原则、分配办法、收益结余等四方面内容。

  6. 资产清查处置。包括资产清查、资产盘活、资产处置内容、资产处置程序等四方面内容。

  7. 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台账、资产卡“上墙”、规范档案管理纳入系统管理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实施绩效管理等六方面内容。

  8. 资产监管。包括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其他扶贫资产监管等三方面内容。

  9. 组织保障。包括强化组织领导、职责分工、总结推广等三方面内容。

     


     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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