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巩固建立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建议》(23号)答复

日期: 2021-04-25 浏览量:314 来源: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左小玲 文字大小: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建立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立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加强对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和市场化开发利用问题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2016年以来,我市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本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而异的原则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经进一步清查核实,截止2020年底,我市共形成扶贫资产639项,已确权639项,纳入“三资”管理517项,累计收益资产13389.78万元,其中贫困户总收益10970.06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419.72万元。

为进一步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增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市扶贫部门将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除到户类资产外,扶贫资产所有权原则上一次性确权到村集体,同时,扶贫资产管理实行“五”分置,由县级扶贫部门根据资产权属划分,明确扶贫资产的经营权、管护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稳步提高扶贫资产收益,经营管理模式更加科学、规范,更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基础稳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关于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稳定村民基本收入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市扶贫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场在扶贫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事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同时,组织农业产业化企业与镇村开展产业对接,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多种有效经营模式,加强市场营销,聚焦生产环节,把小农户和大市场连接起来,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通过劳动带动农民增收脱贫,例阜蒙县大板镇各力格村2017年成立丰泰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668亩,吸纳贫困户53户,2018年流转土地2400亩,吸纳贫困户增加到68户,合作社全程提供保姆式管理,贫困户亩效益提高千元以上,人均收入增加5千元以上,稳定实现脱贫奔小康目标。在此基础上,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农主体发展精深加工,打造“阜新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培育壮大阜新小米、甘薯、花生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关于落实扶贫责任,明确帮扶的内容标准和对象问题

    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我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机制,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位置,把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工作重点。

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采取农户主动申请、基层干部走访核查、部门信息复查比对、县级审核确定相结合等方式对监测对象进行动态识别,按照省定具体监测标准,采取村组每月跟踪回访、乡镇每季度分析研判审核上报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难户,进行动态监测

对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原因进行精准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帮扶基础上,持续做好产业帮扶工作。一是做好产业扶贫政策衔接。系统地对现有产业扶贫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评估,探索将现行产业扶贫政策转化为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条件。二是实施特色种养殖产业帮扶。根据各县区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紧紧围绕玉米、花生、杂粮肉牛(奶牛)、肉羊、肉驴、猪禽、饲草、果蔬药材、蔬菜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产业规划,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贸易流通业。三是持续推进“五小产业”发展。结合部分脱贫户弱劳动力或无劳动能力的特点,继续推进“五小产业”“庭院经济”,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通过提供上门技术服务、签订包销订单等方式,强化项目组织化程度。四是坚持推进“扶贫车间”发展。扶贫车间是发展就地就近就业、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重要手段,2020年,全市152个“扶贫车间”全部开工运营,共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160人。2021年,在推进原有“扶贫车间”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支持建设新一批“扶贫车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更多低收入劳动力就业。五是充分利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针对脱贫人口中无法外出的弱劳力、半劳力,通过开发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同时,加强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确保老弱有所扶六是支持建设运营“光伏电站”。截止2020年,全市73个光伏发电站运营情况良好,吸纳310名贫困人口就业,产生效益782.4万元,收益主要用于扶贫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真正实现了集体与贫困户“双赢共富”的目标。2021年,将继续支持建设一批光伏电站,打造一批经济强村,提升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和带贫能力。

最后,感谢您对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我市实现全面、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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