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31 浏览量:1292 来源: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左小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乡村振兴局(扶贫办):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返贫致贫,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1〕1号)和全省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我市定于5月下旬至6月底全面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四个不摘”要求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任务,以“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脱贫标准为依据,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按照“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级主责、部门同责”的责任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规范标准,严密组织,深入细致准确排查问题,积极推动问题整改,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后评估准备。
二、排查对象范围
(一)对象范围:全市农村地区农户。主要是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发生突发性变故的户,家庭收入水平较低、负担较重的户。
(二)重点人群:
1.有大病重病及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的家庭;
2.有重度残疾人的家庭;
3.有失能老年人口家庭;
4.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家庭;
5.子女教育支出较重的家庭;
6.因突发性变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三、排查内容
(一)稳定脱贫情况。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脱贫标准,查脱贫户稳定脱贫情况,重点是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情况。
(二)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了解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查教育、医疗、住房、饮水、残疾、就业、产业及兜底保障等行业政策落实情况,了解扶贫产业、公益岗位、扶贫车间持续帮扶推进情况。
(三)防贫监测情况。查易返贫致贫群体“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情况。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看是否存在未建立机制、程序不规范、日常监测制度不落实、帮扶不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群应纳未纳的情况,是否存在符合风险消除条件但未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的情况,是否在监测对象识别中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不精准等情况。
(四)作风建设情况。以陕西洛南扶贫造假事件为警示,对扶贫系统干部、相关行业责任部门干部以及基层干部、驻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否存在懈怠、不严不实、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调研反馈。
四、排查方法
此次集中排查以市为组织实施主体,按“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排查方法主要包括:
(一)入户调查。查看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围绕排查内容逐项对照,查找存在问题,填写防止返贫致贫入户排查表(附件2)。
(二)调阅资料。调阅县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和行业帮扶政策等相关资料,了解掌握各地制定的政策措施、推进进度及落实成效。
(三)数据调度。由各县区填报汇总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5),经市核实汇总后上报省乡村振兴局,作为省市督导抽查的主要依据和核实内容。
(四)个别访谈。通过进村入户,与基层干部、驻村干部及群众个别访谈,或以召开行业部门座谈等形式,了解帮扶政策落实、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部署阶段(5月31日前)。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全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对集中排查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应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乡镇、村要明确排查责任人。二是研究部署集中排查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阜乡振发〔2021〕1号),报省集中排查领导小组备案。
(二)组织动员阶段(6月3日前)。一是制定县级排查实施方案。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排查实施方案,细化措施,量化指导。二是开展排查业务培训。省乡村振兴局已组织举办全省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培训,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各地区排查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各县区要组织所辖乡镇,及时开展排查人员业务培训。三是上报排查工作责任人名单。各县区要分别明确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本级负责人和联络员,于5月31日17:00前将集中排查县级责任人名单回执表(附件6)报送市集中排查领导小组。
(三)现场排查阶段(6月4日至6月20日)。各县区要根据本级实施方案加快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原则上,县区要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100%排查,对普通农户中有大病重病及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整户无劳动能力、子女教育支出较重、因突发性变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进行重点排查;市级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市级抽查将与县区自查适时同步进行。现场排查结束后,各县区要汇总填报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5),由县级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审核盖章,经县区政府分管同志签字后,于6月23日前同时报送市集中排查领导小组。
(四)系统录入及总结报告阶段(6月21日至30日)。各县区要组织指导所辖乡镇及时将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6月23日前,各县区要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并上报县级排查报告。市集中排查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县区排查报告、相关汇总数据,形成全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报告,并上报省乡村振兴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扛起防止规模性返贫的政治责任,发扬脱贫攻坚精神,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认真细化方案,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排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排查到位。各地要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按时完成排查任务。要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组织发动乡村振兴(扶贫)部门、相关行业部门和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
(三)压实部门责任。各相关“三保障”主责部门、行业政策帮扶责任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责任与政治担当,把此次排查作为迎接脱贫攻坚后评估前自查自纠的契机,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围绕本部门行业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及目标实现情况,认真排查,积极推进整改。各部门对各自领域的排查结果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填写行业部门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分别报送县级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核实汇总盖章后,于6月20日前报送市乡村振兴局。
(四)抓好问题整改。各级排查发现问题,要做到当天反馈、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时限、定期销号。市集中排查领导小组将严格履行组织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抽查和指导,并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到位、整改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省集中排查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导抽查。
(五)强化纪律作风。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较真碰硬开展排查整改,切实把问题找出来、解决好,做到排查问题不遮掩、不遗漏,解决问题不躲避、不走虚。要把严的纪律、实的作风贯穿排查整改全过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顽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
1.阜新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防止返贫致贫入户排查表
3.行业部门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
4.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
5.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6.集中排查县级责任人名单回执表
阜新市乡村振兴局
(代章)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王东,联系电话:281588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阜新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集中排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吕俊军 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宋品君 市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同志
田宗志 市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同志
刘立涛 市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同志
林鹏宇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组 员:王 锋 市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科科长
岳鸣铖 市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科科长
吴阿东 市乡村振兴局督查考核科科长
毛 颀 市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 东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贫困人口监测部部长
附件2:
防止返贫致贫入户排查表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数: 住址: 电话:
类别(划√):□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普通农户
项目 | 排查对象 | 排查内容 |
稳定脱贫情况 | 脱贫户 | 排查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着重查找问题: □未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重大特疾病未得到相应医疗救助 |
排查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着重查找问题: □现居住房屋不是安全住房(疑似C、D级危房) | ||
排查脱贫户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着重查找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贫辍学或不能入学(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 □送教上门、受疫情影响线上教学的是否落实到位 | ||
排查脱贫户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着重查找问题: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不达标 □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足40升 □取水不便,即未实现供水入户或者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10分钟、取水水平距离超过400米、垂直距离超过40米 □供水保证率低于95%(含) | ||
政策落实情况 | 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 | 排查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着重查找问题: □住院治疗未达到本地政策确定的报销比例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政策 □村级卫生室未正常运行,或者未配备合格村医 □其他方面的医疗保障政策,符合条件但未能享受 |
排查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着重查找问题: □危房改造补助未及时发放到户 □其他方面的住房保障政策,符合条件但未能享受 | ||
排查教育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着重查找问题: □教育资助/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到户 □其他方面的教育帮扶政策,符合条件但未能享受 | ||
排查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着重查找问题: □符合低保条件,但未纳入低保兜底范围 □低保金及低保相关政策未落实到位 □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未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特困供养金及特困供养相关政策未落实到位 □符合残疾人认定条件,但未能办理残疾证 □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其他帮扶政策未落实到位 □符合条件但未参加养老保险 □其他方面的兜底保障政策,符合条件但未能享受 | ||
政策落实情况 | 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 | 排查产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着重查找问题: □产业扶贫项目未能正常生产经营 □产业扶贫项目未与脱贫户及应帮扶的边缘易致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利益联结不紧密 □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分配不规范、不合理 □农副产品滞销,未能得到消费扶贫政策帮扶 □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户,未能享受小额信贷等金融政策帮扶 |
排查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着重查找问题: □技能培训政策落实不到位 □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人口未能实现就业务工 □具备条件的人口未能安置公益性岗位或扶贫资产收益设置的岗位 □就业务工补贴及其他帮扶政策未落实 | ||
排查帮扶政策持续落实情况。着重查找问题: □低保兜底政策未持续帮扶 □医疗保障政策未持续帮扶 □公益岗安置政策未持续帮扶 □扶贫车间未持续帮扶 | ||
防贫监测情况 | 普通农户 脱贫户 (不含脱贫 不稳定户) | 查找符合监测对象条件,但未做到应纳尽纳的问题: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不稳定因素:□基本医疗方面 □义务教育方面 □住房安全方面 □安全饮水方面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因病 □因学 □因残 □因自然灾害 □因意外事故 □因产业项目失败 □因务工就业不稳 □缺劳动力 □其他(文字表述) 家庭人均纯收入+人均理赔收入-人均合规自付支出:□≥省监测标准(2021年6600元) □<省监测标准(2021年6600元) |
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 | 对已纳入监测对象的户,着重查找识别不精准问题: □监测对象识别不精准 □尚未落实帮扶措施或风险未稳定消除,但在系统内已经标注为“风险消除” | |
存在问题 (填写) |
排查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1.脱贫户指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指已系统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普通农户指除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以外的其他农户。
2.在入户排查过程中,请严格对照表格内容,逐项认真排查。
3.针对发现问题的户,此表要由排查人员逐户填写,可在相应问题前的□中划“√”,问题具体情况以及未列举的问题,在“存在问题”一栏中详细说明,并由入户排查人员签字确认。
附件3:
行业部门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
行业部门(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排查基本情况
行业部门排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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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的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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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排查干部人数 |
| 入户排查的户数 |
| 其中:脱贫户户数 |
| 边缘易致贫户户数 |
| 普通农户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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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发现问题个数 (涉及的户数/人数) | 总数 |
| 其中:立查立改个数 |
| 正在整改个数 |
| 未整改 个数 |
| 整改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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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人 | 户/ 人 | 户/ 人 | 户/ 人 | |||||||
排查整改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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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序号 | 问题类别 | 问题清单 | 整改措施 | 整改 责任单位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 进度 | 整改完成 时限 | 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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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县级行业部门填写、盖章后,分别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总。
2.排查项目和排查具体内容,请行业部门根据集中排查方案要求确定,逐条列项简要填写。
3.发现问题总数=立查立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个数;整改完成时限,指本地区所有问题都完成整改的时间节点(填写年、月);整改成效,尽量用数据体现,比如投入*万元,打井*眼,解决了*户*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等。
附件4:
防止返贫致贫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排查基本情况
排查地区 | 农户总数 | 入户排查的户数 | 排查发现问题 | 参与排查 干部人数 | ||||||||||
合计 | 脱贫户 | 边缘易 致贫户 | 普通 农户 | 发现问题总数 | 立查立改个数 | 正在整改个数 | 未整改个数 | 未建立防贫监测机制的县(市、区)个数 | 日常监测制度不落实问题个数 | 帮扶不 到位问 题个数 | 程序不 规范问 题个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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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发现问题
稳定脱贫存在问题 | 政策未精准落实问题 | 应纳未纳问题 | 识别不精准问题 | 作风问题 | ||||||||||||||||||||||||||||||||||
合计 | 基本 医疗 | 住房 安全 | 义务 教育 | 饮水 安全 | 合计 | 三保障 | 兜底 | 产业 | 就业 | 帮扶政策未持续落实 | 合计 | 三保障 存在不稳定因素 | 突发严重困难 | 存在致贫返贫风险 | 合计 | 识别 不精准 户数 | 错误标注风险消除 | 个 数 | 涉及 人数 | 涉及部门数 |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 数 | 户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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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排查整改成效
解决稳定脱贫方面问题 | 解决政策未精准落实问题 | 解决应纳未纳问题 | 解决识别不精准问题 | 解决作风问题 | ||||||||||||||||||||||||||||||||||
解决 问题 | 基本 医疗 | 住房 安全 | 义务 教育 | 饮水 安全 | 解决 问题 | 三保障 | 兜底 | 产业 | 就业 | 帮扶政策持续落实 | 解决 问题 | 新纳入 脱贫不 稳定户 | 新纳入边缘易致贫户 | 新纳入 突发严重 困难户 | 解决 问题 | 调整 识别不精准 | 取消标注风险消除 | 个 数 | 涉 及 人 数 | 涉 及 部 门 |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数 | 户数 | 个 数 | 户 数 | 户 数 | 人 数 | 户数 | 人数 | 户 数 | 人 数 | 个 数 | 户数 | 户数 | 人数 | 户 数 | 人 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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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根据入户排查表、行业部门排查情况统计表内容填写,逐级上报。市级乡村振兴部门需将市、县两级统计表(盖章)一并报送省乡村振兴局。
2.发现问题总数=立查立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个数;整改完成时限,指本地区所有问题都完成整改的时间节点(填写年、月);第二、三部分中,个数即发现问题个数、或解决问题个数,户数即发现问题涉及的户数、或解决问题涉及的户数,人数即解决问题涉及的人数。
附件5:
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地区 | 问题类别 | 问题清单 | 整改措施 | 整改 责任单位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 进度 | 整改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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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填写,逐级汇总上报。
2.问题清单中,要将排查发现问题逐个填写;地区,指发现问题所在地,要明确到村;问题类别,包括脱贫质量、政策落实、识别纳入、作风建设4个类别;问题清单,要具体到户,写清发现问题的详细情况;整改进度,填写已立查立改、正在整改、未整改;整改完成时限,填写问题完成整改的时间节点(具体到年、月)。
附件6:
集中排查县级责任人名单回执表
类别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手机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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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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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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