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15 浏览量:318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刘迪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累计争取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亿元,投入市本级衔接资金2175万元。
二是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累计实施项目库项目245个,总投资4.58亿元;实施产业帮扶项目156个,其中,重点实施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类项目108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类项目10个、光伏项目18个、其他类产业项目20个。
三是强化扶贫(衔接)资产管理。全市扶贫(衔接)资产共计860项、总规模10.53亿元,资产累计收益7052.95万元,使161489人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直接受益。
四是稳定就业增收渠道。全市农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总人数为21235人,其中农村脱贫人口务工人数21036人,完成省下达全年任务的106.2%。全市共设置农村公益岗位2585个,安置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585人,累计支出岗位补贴1226.5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补贴78.78万元。
五是持续推动金融帮扶。共发放小额信贷538笔、2604.45万元,贷款余额4984.95万元。
六是推进“危房改造”。排查农村“三类人员”危房306户(其中,C级224户、D级82户),全部改造完毕。
七是接续实施医疗保障政策。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帮扶范畴。
八是强化兜底保障政策。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859元/年,增幅7%,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3439户、234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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